春播在即购买种子要注意
去年,海林市文明村的两名农民消费者王某、张某到消协投诉,讲述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件闹心事。原来,消费者在海林市某种子综合商店购买了40公斤龙单13玉米籽,共计花了200元钱,回家种上之后,发现种子的出芽率低,并且种子的根部大部分已烂,根本不能生长,出芽率仅达到30%,可说明书上却标明出芽率为85%,这样如果到秋收时,农民的损失将非常严重。因此,两名消费者多次去找经销商要求赔偿,商家却以种种理由进行推拖,并且让消费者拿出鉴定报告再给赔偿,一直拖着消费者却不给解决问题,消费者非常焦急。因为再拖下去损失将会更严重,无耐之下只好到消协请求帮助。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与种子管理站的负责人共同到地里进行了调查,农民反映的情况属实,损失确实很严重。1、由种子管理站的技术人员对种子的出芽率作鉴定,鉴定结果为出芽率是67%,消费者购买的种子确实是劣质种子。2、消费者确实购买了龙单13玉米籽共计40公斤,合人民币200元,有收据为证。3、龙单13玉米籽是由牡市某种子站供给经营者的。依据《消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双方达成协议:由牡市某种子站包赔农民受损的部分,合计人民币1,500.00元整,双方都很满.春播在即,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向农民消费者发出警示,提醒农民在购买种子时应注意。
一、慎重选择购买场所。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种子经营单位购买。种子、肥料经营者除了应该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交易方式要正当,切勿贪图价格便宜,轻信无照经营和走村串户的推销者。
二、认真查验包装标识。一定要注意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装种子。对于一袋多用、用不干胶粘贴的、虚假宣传夸大说明的种子不要购买。
三、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一定要认真阅读种子使用说明书,搞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不清楚的,应向农资生产者、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咨询。
四、完好保存购物凭证。由于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因素较复杂,为了方便解决纠纷,购买种子时请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和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价格等重要证据。注意留存种子外包装和少量原品。
五、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如果购买使用种子出现了质量问题,要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工商、质检、农业部门或消协反映。一方面可以尽快为自己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更多农民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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