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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消费者协会2005年第1号消费警示

  春播在即,林口县消费者协会向全县农民消费者发出警示公告,提醒农民在购买种子、肥料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慎重选择购买场所。

  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种子、肥料经营单位购买。种子、肥料经营者除了应该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交易方式要正当,切勿贪图价格便宜,轻信无照经营和走村串户的推销者。

  二、认真查验包装标识。

  一定要注意查看种子、肥料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肥料登记证号、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装种子、肥料。对于一袋多用、用不干胶粘贴的、虚假宣传夸大说明的种子、肥料不要购买。

  三、仔细阅读使用说明。

  一定要认真阅读种子、肥料使用说明书,搞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不清楚的,应向农资生产者、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咨询。

  四、完好保存购物凭证。

  由于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因素较复杂,为了方便解决纠纷,购买种子、肥料时请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和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价格等重要证据。注意留存种子、肥料外包装和少量原品。

  五、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如果购买使用种子、肥料出现了质量问题,要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工商、质检、农业部门或消协反映。一方面可以尽快为自己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更多农民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