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安市消费者协会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宁安市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切实维护农民利嗌、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紧紧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进行农民弱势消费群体的维权工作,努力营造公平诚信
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近年来农资消费领域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案件时有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阿题仍然存在。经宁安市消费者协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宁安市流通领域范围内,对经营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开展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农资企业和经营者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管理。以积极推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促进农资企业诚信经营。
二、评议范围
在宁安市管辖范围内,经营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在本次消费监督评议范围内。
三、评议内容
1、评议经营主体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与化肥生产厂家签定的委托销售协议书;
2、评议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下列违章违法经营行为:一是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资格经营;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商品;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
3、评议种子经营者实行“三查”制度。一查进货渠道,检查种子是否是从正式渠道购进,要求经营者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原始进货发票单据。二查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要求外包
装和标签必须标明生产厂家或分装商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三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
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4、评议四项内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两票两帐、一卡一书”制度,进销货发票、即进销货台帐、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2)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3)消费者投诉接待、处理组织机构;(4)种子留样备查制度。
5、评议发生消费争议纠纷是否公平、及时解决,是否公布投诉电话。
6、评议是否出现假冒伪劣经营行为,被行政部门立案查处。
四、评议方式
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采取问卷测评、听证评议、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参评单位分为四类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A、B、C、D类,A类为守信企业,B类为警示企业,C类为失信企业,D类为严重失信企业。按照评议内容进行打分,80分以上为A类,60分以上为B类,50分以上为C类,50分以下为D类。
(一)问卷测评方法
1.问卷由宁安市消费者协会统一印制。
2.问卷测评的主体范围及选择方法。测评的主体包括农民、涉农行政执法单位。测评主体的选择为随机抽样。
3.问卷的统计由宁安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宁安市公证处统计。对在问卷中弃权的统计时在总票中扣除;对单项弃权的按分值折半处理。
(二)听证评议办法
听证评议由宁安市消费者协会负责。消协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参加。参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参加评议代表可进行质询,当场添票打分,汇总公布。为了搞好听证评议,市消协组织若干评议小组,定期进行访查,了解掌握真实情
况。参加听证的评议代表由社会各界组成,评议代表实行轮换制,在听证前一天随机选取,并严格保密。
(三)日常监督管理情况
1、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是对农资经营单位的各项评议户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生一般性消费者投诉,农资经营单位积极处理,没有出本经营单位的不扣分;属经营单位责任,不及时、不依法处理的,要酌情扣分;发生农民群体投诉,处理不当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A类守信企业;发生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不得评为A类诚信企业、B类基本守信企业。
2、在确定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的最终类型时,问卷测评分占60%,听证评议分占20%,日常监督管理分占20%。
五、评议问卷、听证起始时间
2007年3月15日———2007年11月末
六、领导小组
组 长:董景铎 宁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宗伟 宁安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刘培海 宁安市技术监督局局长
霍成昶 宁安市卫生局局长
李晓欣 宁安市物价局局长
孔繁义 宁安市农委副主任
李道成 宁安市农委纪检书记
聂录成 宁安市种子管理站站长
陈洪伟 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张 伟 宁安市农业技术植保站站长
七、奖惩措施
被评为诚信企业的农资经营单位要授予宁安市市级2007年农资行业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凡在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严重失信企业的单位将在宁安电视台和牡丹江日报宁安专刊上公示。
八、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开展农资经营单位消费监督评议,是防止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提高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各农资经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时解决评议活动中发生的问题。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议结果真实可靠。
1、参评单位不参加测评填票。
2、统一组织,现场填票。在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纪念咨询服务宣传单上公布全市农资经营单位名单及相关情况,以增加对评议单位的了解。现场填票后,当场密封,防止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
3、科学统计,不出差错。测评请公证处现场监票。
4、举行听证会时农资经营单位不能作为代表进行填票。
5、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