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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编消协志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消协:

  按照市局史志办的按排,消协志2001年-2005年部分续编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协志体例:按1986-2000年体例续写,与其成为有机整体。

  二、做到文字简练,内容详实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志的编写工作,秘书长要亲自参加撰写,并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上报稿件要符合质量要求。

  四、截稿日期,4月10日前必须报送市消协办公室。

  五、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